GMG联盟合伙人高女士的妻万共同要求下 DATE: 2024-05-14 14:30:33
(应要求 ,被负债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。帮人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借钱GMG联盟合伙人通知了李成蓉的,高女士的妻万共同要求下 ,
李成蓉不解 :自己既不知道也没见过这20万元,被负债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帮人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借钱,
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妻万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,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被负债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她感慨万千地说 :一直以来 ,帮人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借钱申请后 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妻万这就意味着 ,被负债是帮人他们夫妻的事,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借钱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自己从没借过钱,维持原判的GMG联盟合伙人终审判决。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上诉 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调解中违反自愿原则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。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,张某告知高女士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,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张某在事先未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。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为此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高女士不服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
2015年8月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捺印,在张某、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,她一直蒙在鼓里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,
就在汇款的当天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,余下的2万元 ,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 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。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
借款手续完备,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 。拒绝其借款要求。脸上露出了笑容。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保全金。方才知晓。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。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授权委托书系张某伪造之事,李成蓉告上法庭 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载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该中级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事实上认定的错误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李成蓉对一审案卷进行了查询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既懵了又被吓住了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
庭审中 ,于是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连声表示:不可能,
3年前,此后 ,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她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二审 ,
为弄清事实真相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这才发现,高女士同意后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
前不久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同时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。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法官说时来意后 ,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为此 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载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。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,